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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教育部“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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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是:1)确保在“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惟一录取标准的做法”上有所突破。2)坚持将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与高中招生挂钩,大力推行以等第呈现方式进行高中招生录取的做法。3)进一步扩大高中学校的招生自主权,积极探索多元录取的招生办法。按照整体规划、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
解读《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4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普通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主要应围绕以下5方面展开:
一、综合评价与择优录取
贯彻“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们必须在以下两方面形成共识:
1.“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与“择分录取”不同。因为“优”的含义是品学兼优而非单纯的“高分”。“择优录取”,既要看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看其综合素质;既要看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又要看其成长过程;既要看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看其某一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2.如何在高中招生录取时把“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落到实处?各个实验区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具体做法主要有:1)“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与“学业考试成绩”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招生录取(或投档)时,两者均为必要条件。2)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底线”,并将其作为投档的“人围条件”,然后按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3)以第二种做法为基础,在差额选拔时,若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进行择优录取。
【实例】贵州省贵阳实验区
录取标准:1)升入省级示范高中和重点高中的学生:各学科考评结果至少有 6科在B等(含 B等)以上;综合素质评定的6个方面,至少有一半以上在B等(含B等)以上。2)升入一般高中、5年制大专的学生:各学科考评结果至少有6料在C等(其中必须包括语文、数学B等)以上;综合素质评定的6个方面,至少有一半在C等(含C等)以上。
二、差额投档与分批录取
“按照差额投档的原则,分批录取”,在操作层面主要涉及两个关键环节的工作:
1.根据当地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普通高中招生确定批次。一般可分为:第一批,省、地级市重点中学;第二批,县(市)重点中学;第三批,一般普通中学……不过,各地招生分几个批次,每个批次的招生比例有多大,考生在每一批内可填报几个志愿,都是由当地教育资源的多少而决定的。学生可分类填报志愿,由招生学校进行分批录取。
2.根据招生批次划分等第,在投档等级标准之内,普通高中自主录取。通常的工作程序是:1)各校根据当地每批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以及学生报考志愿的具体情况,划定每一批次普通高中招生投档的最低等级标准(如第一批次的投档等级标准是:学业考试成绩是5A1B,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是4A1B等)。2)各校可根据办学特色,确定本校对投档考生进行筛选的附加条件(事先必须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并在差额选拔时,参考附加条件的优先顺序(如在 B等中筛选的先后顺序是数学、语文……)。例如:某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重点中学投档等级标准是:学业水平考试的6门成绩达4A2B,综合素质6方面的评定结果是5AlB。在此条件下,文科特色的重点中学,可以在4A的学科中,偏向于语文、外语、文科综合;而理科特色的重点中学,则可侧重于数学、英语、理科综合。3)若在同等条件的考生中,还需进行差额选拔,招生学校则可组织必要的加试(详见本文“组织加试”部分)。
【实例】广西南宁实验区
对操行评定等级合格以上的考生进行分段、分批录取的程序是:1)学业成绩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 D等级的考生,不能进入第一录取时间段。2)在同一录取时间段中,各招生校先按照学业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排序录取。3)在同一录取时间段中,报考同一所学校的部分考生若学业成绩各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以下程序录取:①由招生学校确定学业成绩中各项的优先顺序,依次录取相应等级的考生。②经市中招办批准,招生校可调阅考生相关的档案材料,根据考生平时的成绩、操行评定结果、个人特长记录等提出录取意见,报中招办审批同意后择优录取。
三、组织加试
普通高中必要时,“组织专门委员会加试”应注意以下两点:
1.对组织加试要有正确的认识。加试是进一步扩大高中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具体体现,保证录取标准的公平、公正,防范自主选拔中的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关键是要在“公开”方面做文章,在操作程序上加以规范。
2.普通高中加试,主要用于差额投档后择优录取。加试的内容除《指导意见》中提及的内容外,还可包括围绕某一主题所作的现场答辩等(题目由招生校确定)。加试的形式主要包括·面试(口试)、答辩、实验(实地)操作、综合测验、作品(成果)和才艺展示等。
面试、现场答辩的一般程序是:1)规定并公布现场答辩或成果展示的内容、形式、成果级别,以及展示的时间、地点。欢迎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2)组织由校领导、教师、有关专家和学生家长等各方面代表参加的答辩委员会或成果鉴定委员会。3)明确并公布答辩或鉴定标准、操作程序。4)组织有关专家现场答辩或作出鉴定。5)答辩或鉴定委员会向社会公示结果。6)接受公众的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在具体操作上可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的办法确定考生的成绩。
四、多样化招生
在“积极探索、试行优质高中部分的招生名额分配,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等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的过程中,各地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有:
1.因地制宜。近年来,各地区积极探索,形成了丰富多样的普通高中招生方式,除了正常的统一招生录取外,还包括保送入学、推荐入学、薄弱校指标单列入学等。招生方式由各实验区自主确定,但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实例】山西省曲沃实验区
多样化招生办法(节选):1)免试直升办法。对于县区级以上三好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经考查并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初中校保送直接进入各类高中校学习 (2004年约占优质高中招生人数的 20%)。2)特长生专招办法。对于具有突出表现和特殊才能或潜能的学生,由两名资深教师考查、推荐,招生校自主招生。3)薄弱校指标单列办法。将高中招生的部分名额分配到办学条件较差的初级中学。
2.合理分配保送入学和推荐入学的名额,井规范操作过程。以初中校学生人数为基数,同时根据往年学校升学情况或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的情况,把重点中学招生计划中一定比例的名额,分配到初中校,作为保送和推荐入学的名额。
保送入学和推荐入学应在学业考试前( 5月份左右)进行。一般的操作程序是:1)初中校成立选送优秀毕业生工作小组,制定操作程序,并在校内公布。2)初中校可根据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重点中学分配名额,结合保送生和推荐生的条件以及学生本人的意愿,将学业考试成绩优秀和综合素质评定优良的毕业生,作为保送生定向选送到重点中学;或将某一方面有特长月取得优异成绩的初中毕业生,作为推荐生候选人推荐到重点中学。3)保送生候选人,由初中校校长推荐;推荐生候选人,可以由两名以上资深教师推荐。保送生和推荐生都应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并经初中校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委员会认定。4)各初中校必须将保送生、推荐生候选人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5)可将保送生、推荐生候选人名单直接(亦可由招生校进行面试后)报教育局审批、备案。6)经确定后的保送生或推荐生候选人,持校长或有关教师的推荐信,去有关重点中学申请保送入学或推荐人学。高中招生校可对推荐生组织必要的加试。
五、制度保障
在制度保障方面,关键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社会宣传工作。如果教育行政部门对招生改革的社会宣传不到位,那么,学生及其家长就可能对普通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产生抵触情绪。
2.建立健全相关的保障制度。《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本次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者”,“应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等,杜绝腐败现象”。
【实例】广西南宁实验区
组织保障(节选);(1)公示制度。(2)诚信制度。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开建立诚信档案。(3)监督制度。(4)监控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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